我被易车告到法院了,他们递交的起诉状中有4项诉讼请求,最耀眼的莫过于第3项:
“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100万元”
是的,我就是被告一,起诉状里还有被告二: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我得知被易车索赔100万,还是2周前的事。7月11日,手机才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短信通知。但易车的起诉状落款日期是2022年4月12日,立案时间是6月10日。立案后长达一个月的时间我不知情此事,是因为易车搜罗了我注册的企业和已经离职的行政人员联系方式提交给法院,而因为疫情我这半年回到了四川老家。
也就是说,等法院最终找到我的联系方式,正式通知我,这个案子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调解期限。因为立案受理后30日内为调解期。
即便硬生生被拖入了审理阶段,易车索赔100万元。我还是决定先礼后兵,主动想法联络沟通他们。
很多朋友比较好奇我的决定。我坦诚的向大家解释,这不是心虚,也不是怂。2021年8月29日我在自己创建的微信公众号“天方燕谈”,发表了标题为《818浮华之后,易车还须清醒面对3大问题》的文章,就是这次易车起诉我的涉案文章。这是依据国家部委、多家媒体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公开披露的信息线索撰写的,文章处处有出处,实事求是,经得起推敲,观点站得住脚。
但我仍然决定联络沟通易车方面,主要基于3点考虑——
考虑1:冤家宜解不宜结,此文及此事已经过去近一年,我主观上相信文章谈及的易车业务问题应有所改观,也愿意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易车公司。
考虑2:疫情三年以来,经济形势遭受很多调整,汽车行业特别是社区与营销等垂直细分行业也有业务发展的困难,我的文章本意是希望易车公司正视问题,继续向上向善发展,并愿意为此继续观察易车公司及整个行业,保持进一步的沟通和彼此的尊重、理解。
考虑3:事情走到法律诉讼这个环节,双方都要投入相应的时间与精力,我未必就完全败诉,易车也未必能完全胜诉。
而之所以到现在这个地步,我负责任的说,到2022年7月11日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短信通知之前,没有易车公司任何一个正式员工代表或者正式授权委托的第三方人员,跟我沟通过此事。
仅仅是在2021年9月有过帮忙沟通的朋友私下来聊过几句,然后我也表示愿意继续保持沟通,甚至和易车方面正式见面交流。如果愿意开放数据信息和采访机会,我都可以进一步深入观察和了解,再义务报道一次双方都认为更加全面的内容。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不了了之。
直到2022年7月18日,我已经请人联络沟通的情况下,易车方面授权委托一名郭姓律师给我打来电话进行了16分5秒的沟通。对方说易车公司内部听说我有和解的意思,所以来问我什么情况。我又重申了自己愿意联络沟通的3点考虑,并且表达了如果易车能撤诉,我愿意撤稿,这个很大方的态度。
对方在电话里说仅仅是这个态度,预计易车不会答应的,并暗示我应该有更多的表示。这让我想起易车在起诉状中还有书面道歉及刊文的诉求。在我和所撰写的文章信息来源翔实丰富,依法依规获得了大量公开线索和事实依据,行文有理有据、实事求是,评判分析合情合理的基本前提下,是万万不会去表示更多或者满足易车要我道歉这种无理诉求的。
我和易车委托律师的电话在理性、克制和友好的沟通中结束。到7月26日的今天此刻,易车方面有且仅有这一次正式授权的委托第三方沟通,而他们公司没有一个正式员工代表,前来与我沟通。
至于我这边,在7月11日第一次正式得知此案,我的联络沟通是很善意和积极的,并且请托了三方面朋友帮助进行。
首先,我联系到几年前曾在易车公司公关部门工作的一个朋友,请他帮忙沟通还在易车公司的老同事。他转述给我的情况是,现在法务部门介入,公关部门很难再来沟通。
其次,我联系上几年前曾在易车公司业务部门工作的一个朋友,他主动帮我联络到易车法务部门的负责人。反馈回来的信息是,法务希望我能除了撤稿还有道歉等更多的表示,这样好给易车及旗下易鑫的CEO张序安还有其他有关此事的高层一个说得过去的交代,才能去推进和解、撤诉的事宜。
另外,我还找到了曾在蔚来汽车的原高管朋友,因为易车和蔚来的创始人都是同一个人,所以请他帮忙联络沟通易车公司的高管,问询下此事的情况。朋友非常给力,问到了情况,易车方面仍然答复公司CEO、CFO盯得紧,让我做好最坏的准备。
结合这三方面的情况,加上7月18日和易车委托的律师电话沟通后,我觉得自己礼至义尽了。先礼后兵的“兵”方面,是该做全面、充分的准备了。
我是法学学士,曾经还创办过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同学和师兄弟姐妹们有很多在法院和律所工作。这段时间,我请教了他们中的很多人。在看过我的文章和整理的证据材料后,所有人都说这个案子易车不可能完全胜诉,极有可能败诉。
我相信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更相信我国法律法规的客观公正和法院审理工作的公开、正义。被易车公司起诉、索赔100万的涉案文章,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严重失实”,更没有恶意诽谤、贬损易车公司。
过去近一年,易车公司确实对这篇文章咬着不放。仅仅微信公众平台,这家公司就动用上海、广州、北京等地的旗下注册公司主体,提交了至少3次侵权投诉。但每一次,微信公众平台都判定我的公众号“天方燕谈”及该篇文章,侵权被投诉不成立。易车方面之所还不死心,在今年4月就准备了对我的起诉,我分析原因在于文章里谈到了高费用营销、CEO天价年薪和旗下易鑫公司贷款业务的各种问题。
(绿色箭头标注均为易车方面在微信公众平台对我的投诉)
如果是易车和易鑫CEO张序安先生和其他公司高管对此很介意,过去近一年承受了很大压力,甚至耿耿于怀。那我觉得格局小了。知名企业及其高管,应该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评价与监督。况且易车公司自己在起诉状中也认为自己有着较高的市场地位,理应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承受能力,能够应对和接受社会评论和舆论监督,正视自身存在的业务问题。
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易车公司没有任何正式沟通就把我告到法院,还索赔100万。到了审理阶段,我知晓后主动联络沟通才派律师来电话沟通了一次。甚至我在起诉状的落款,还看到了易车创始人、在汽车行业享有较高声誉的李某先生的签章。恐怕这是公司其他人代他处理的,他本人到现在知道此事吗?
这件事变成一个法院的诉讼案,继续下去,变得对我和易车之间因为一篇文章而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大。我先礼后兵,释放了善意和愿意沟通乃至和解的态度,结果易车公司的冷漠还好像带着一丝高傲,正在使整个事情的走向法律程序的更远处和公众舆论关注的更大范围。
有人对我说,经过这事儿,你在行业的被关注度会被动得变得更多。我哭笑不得,难道易车公司真要以这种方式“捧红”我一个自媒体吗?其实,我只是捍卫媒体人敢于说真话、勇于说真话的权利,尽我所能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自媒体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更不应该沦为资本和权力的工具。我并没有因为易车方面的天价索赔而被吓退,只是很理性的先礼后兵的尝试沟通,在无果后进行应诉到底的准备。
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审理安排,2022年8月4日,我就会和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一同站在被告席上,面对开庭。我希望关注此事的所有媒体同仁和行业朋友,聚焦到案件本身,共同见证公正的审理过程,一起期待正义的审判结果。